济宁新闻网·更济宁讯(记者 吴楠)7月14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促消费惠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3场)——繁荣发展演唱会经济 扮靓群众幸福生活。
大力发展演唱会经济,是一项各级领导密切关注、基层群众热切期盼的重要工作。今年以来,为做大做强济宁市演唱会经济,加快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先行示范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在深入调研和学习基础上,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济宁市支持演唱会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这一重磅政策。
一、审批服务。济宁市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山东省有关的审批政策,在演唱会审批服务中提速提效。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对大型营业性演出实行“容缺预审”,推行审批告知承诺机制,受理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巡演地不再重复进行内容审核。
二、资金奖补。对济宁市区域内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演唱会(含音乐节会)主办单位,符合规定的售票规模、售票收入条件的,实行资金奖补。济宁市一共设置了5万、10万、30万、50万元四个档次。如:每(站)次售票规模3000人(含)——8000人且售票收入不低于250万元的,最高奖补5万元;每(站)次售票规模8000人(含)——15000人且售票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最高奖补10万元;每(站)次售票规模15000人(含)——30000人且售票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最高奖补30万元;每(站)次售票规模30000人(含)以上且售票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具体将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实施。
三、景区联动。提供演唱会+旅游景区增值服务,对演唱会门票持有者,在单场售票规模3000人(含)以上且售票收入不低于250万元(含)以上的演唱会,举办前3天至后3天期间,可凭借演唱会门票享受济宁市辖区内部分A级景区门票优惠。具体情况一事一议,参与景区见活动公告。
四、交通服务。对演唱会门票持有者,在单场售票规模3000人(含)以上且售票收入不低于250万元(含)以上的演唱会,在演唱会当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交运营企业对在济宁各场馆举办的演唱会增派公交车辆接驳、提供延时服务。
五、保障机制。济宁市将建立健全演唱会赛事保障机制,加强演唱会赛事保障服务,由市文化“两创”指挥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暨文旅产业发展专班领导牵头,宣传、网信、文旅、公安、财政、交通、体育、应急、卫健、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及时会商解决演唱会举办堵点难点问题,确保演唱会安全、有序、高效。
市文化和旅游局还制定印发了《〈济宁市支持演唱会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将通过《实施细则》,把支持演唱会的各项措施一一落到实处。今年济宁市还有近20场的演唱会拟举办计划。希望广大演艺企业和一些有文化情怀的企业,抓住济宁市出台演唱会重磅支持政策这一良机,加快演唱会、音乐节在济宁的策划与落地实施,为济宁群众提供更多场次、更高品位的艺术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