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近日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惠东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6.48万元,其工作人员刘某被处以罚款1.1万元,共计罚款47.58万元。
据惠银罚决字〔2025〕3号,因涉农贷款专项统计错误、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未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未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将经收的预算收入款项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科目或账户、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分行对惠东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46.48万元。
据惠银罚决字〔2025〕4号,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分行对时任惠东惠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刘某处以罚款1.1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 吴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