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未兑付,能以基础法律关系起诉吗?不知道会后悔,承兑汇票未兑付,持票人可以以基础法律关系起诉。
承兑汇票未兑付,能以基础法律关系起诉吗
当债务人以商业汇票履行付款义务,但汇票未能承兑时,司法实践中认可持票人享有两种请求权,一是基于票据关系的票据追索权,二是基于基础法律关系的债权请求权。这两种请求权竞合,持票人有权选择其一主张权利。
例如,在一些案例中,法院认为票据虽具有无因性,但当商业承兑汇票因余额不足被拒付后,持票人选择以基础法律关系行使债权请求权,要求支付货款或租赁费等,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过,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交付票据后合同债权即消灭”,则意味着持票人放弃了通过基础法律关系主张权利的机会。
承兑汇票未兑付,能以基础法律关系起诉吗
实务务中三条“红线”要注意
1、票据已背书转让给第三人 → 你丧失持票人身份,只能由最后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你若已被追索并实际付款,才可再基于基础法律关系回头起诉。
2、合同中写明“交付票据即视为付款完成” → 法院通常认定原因债权消灭,只能走票据追索。
承兑汇票未兑付,能以基础法律关系起诉吗
3、票据尚未到期但明显无法兑付 → 你可主张预期违约,提前按基础法律关系起诉,但需举证承兑人丧失兑付能力(如账户被冻结、公开债务违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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