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违反金融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投资业务管理不尽职、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审慎,被罚款110万元。同时,责任人毕楹和谢梦分别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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