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8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对时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普惠业务一部部门负责人张伟、时任普惠业务一部普惠客户经理孟琪惠,分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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