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列表显示, 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云支行、东升支行、地都支行共被罚款9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一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7年。

具体来看,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云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东升支行、地都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 贷款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对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云支行罚款20万元;对黄浩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7年;对陈丹波、陈一娜给予警告。此外,对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支行罚款35万元。对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都支行罚款35万元。对林垲越、姚玉敏、袁宇平、陈柏聪给予警告。
读创财经注意到,广东揭阳农商行此次受到处罚并非孤例。
202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广东揭阳农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违反货币金银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 95.1万元,相关责任人共被罚3.2万元。
2024年8月,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7号)显示,因股东超比例持股问题整改不力;支行行长代为履职时间超期;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重大关联交易未经董事会审批;违规收取贷款业务手续费,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合计185万元;时任董事长张珂、行长梁剑宇、副行长谢雄林等12名责任人被处以警告或罚款。
官网显示,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1952年成立、具有60年历史的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广东省首批实行统一法人的县级联社,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06年12月获批开业。2010年6月29日正式改制为揭阳榕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广东省非珠三角地区首家农村商业银行。2011年4月更名为“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底,揭阳农商行注册资本14.83亿元;总资产169.83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79.89亿元;总负债152.52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147.25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