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济南时报】;
6月24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通知》,明确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可按规定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此前发布的2025年济南市第一批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通告中指出,购买本批次项目的家庭可按规定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及公积金贷款业务。
来源:新黄河客户端 记者罗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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