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30日,融创中国(01918)发布公告,如年报所披露,由于有关持续经营的多项不明朗因素,核数师并未对本集团2024财年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无法作出意见」) ,有关详情载于年报第75至77页。本集团拟实施年报第86至88页所载的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以解决无法作出意见事宜。
融创中国谨此提供自2025年4月28日(即年报刊发日期)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有关期间」)有关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更新如下:
境内债务重组方面,于本公告日期,融创中国正在就股票及/或股票经济收益权兑付选项推进相关工作,据此,选择该项每人民币100元面值的境内债券将有权根据境内债务重组的条款收取出售本公司相应13.5股股份所得款项净额。融创中国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向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告知股票及/或股票经济收益权兑付选项的进展。
境外债务重组方面,截至本公告日期,重组支持协议中的现有债务未偿还本金总额约75%的持有人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
融创中国境外债务重组始终有序进行。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向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告知有关境外债务重组的任何重大进展。
其他进展方面,融创中国积极与其他贷款人磋商借款展期事宜。于有关期间(即2025年4月28日至本公告日期),已达成本金金额约人民币41亿元贷款展期。
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寻求新增融资或额外资金流入,包括但不限于:来自资产管理公司或金融机构新增融资、保交楼专项借款及配套借款、合作方业务合作、资产处置等。于有关期间(即2025年4月28日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通过前述途径获得资金约人民币6.2亿元,主要用于保交付。
积极与债权人沟通,解决境内未决诉讼,争取尽快达成友好解决方案以应对在现阶段尚未有明确结果的诉讼。
融创中国已采取措施加快开发中及已完工物业的预售及销售。此外,该集团还将继续采取措施加快销售回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回收。
融创中国表示,董事会将继续尽最大努力落实行动计划,旨在尽快解决无法作出意见事宜。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告知行动计划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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