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接连作出 2 起行政处罚,涉及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彰显了金融监管部门对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告对正信银行及多位时任副行长作出的行政处罚。其中,针对正信银行在 2025 年 6 月 23 日被查出的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上海银罚字〔2025〕17 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 305 万元。
因对正信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这一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时任该银行副行长的郭某江(上海银罚字〔2025〕15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5 万元,潘某明(上海银罚字〔2025〕16 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 万元。
此外,对时任正信银行副行长的肖某(上海银罚字〔2025〕14 号),因对该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5 万元。上述涉及正信银行及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均为五年。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还对上海华瑞银行作出行政处罚(上海银罚字〔2025〕18 号)。该银行因存在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29.64 万元,此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三年。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