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许炳棋 淄博报道
违反金融统计、账户管理、人民币反假……2025年7月,在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中,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两名责任人因多项违规行为,被罚款超百万。
处罚决定信息显示,沂源农商银行存在违反金融统计、账户管理、人民币反假等多项规定,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问题,被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给予警告,并处123.8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时任信息科技部总经理唐某因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负有责任,被罚款3万元(淄银罚决字〔2025〕8号);时任业务发展部总经理李某浩因对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违法行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淄银罚决字〔2025〕9号)。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均为2025年7月3日,山东沂源农商银行相关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五年,两名责任人的公示期限为三年。
这一处罚暴露了沂源农商银行内控机制在多个环节上同时存在失灵或执行不力的问题。其作为地方性法人银行,本应立足地方,服务“三农”和企业,其稳健合规经营是服务实体经济的根基。然而,此次出现的诸多违规事实,特别是关于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信息保存的要求,直接关乎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关键防线。如此基础性、重要性工作出现纰漏,不禁让人质疑其内部管理存在问题。
沂源农商行的处罚值得所有中小银行深思。银行的核心是信用,而合规是信用的基石。仅仅追求规模扩张和短期效益,忽视基础管理、轻视合规底线,无异于沙上建塔。唯有真正将责任压实到人、将制度执行到位,才能行稳致远,切实履行服务地方经济的使命,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