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引发金融圈关注:廊坊银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处以195.7万元罚款,同时被给予警告处分。
时任合规副总监朱某红、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裴某红因对反洗钱违规负有管理责任,各自被处以2万元罚款;金融科技部副总经理马某则因对金融科技管理违规负责,同样领受2万元罚单。从处罚层级来看,此次追责涉及中层管理岗位,反映出监管机构对“业务违规与管理失职挂钩”原则的坚决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七项违规中多项涉及银行基础运营体系。例如“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的行为,暴露出该行在资金清算流程中的内控缺陷;“违反信用信息采集相关规定”则可能影响信贷数据真实性,干扰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此次罚单的开出,距廊坊银行完成重大股权变更仅半年有余。2025年2月,河北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下称“廊坊控股”)受让该行股份,受让后持股比例达19.99%,成为新的第一大股东。这一变动标志着廊坊银行彻底告别"华夏幸福时代"。此前多年,陷入债务危机的华夏幸福通过持续减持,逐步退出该行控股股东序列。
但从此次处罚暴露的问题看,廊坊银行的合规体系尚未完成与新股东战略的有效衔接。
2024年年末,该行总资产3028.36亿元,较年初减少53.42亿元;全年营业收入36.19亿元,同比下降20.69%;净利润2.45亿元,同比大幅下滑57.09%,资产规模与盈利指标双降。若将时间线拉长,廊坊银行营收已连续四年下跌,净利润已连续三年下跌。
作为河北省内重要的城市商业银行,廊坊银行成立于2000年12月,目前已形成覆盖石家庄、天津等区域的跨区域经营网络,服务客群以中小企业和地方居民为主。
记者还注意到,2024年以来城商行罚单数量呈上升趋势。有统计数据显示,仅上半年全国城商行就收到人民银行系统罚单超60张,罚款总额逾3000万元,其中反洗钱、账户管理、信贷管理成为高发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