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2日,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放弃行使“23象地01”债券的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该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而公司已决定不执行此权利。
此次公告中,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表示,将根据相关业务规划,继续做好“23象地01”公司债券的后续本息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付息日定于2025年7月5日,为该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同时,公司承诺将在第2个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披露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以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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