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号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处罚了嘉兴3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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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嘉兴监管分局经调查发现!
①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相关责任人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
该银行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缺乏审慎态度,
存贷考核指标的设置也有失合理。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嘉兴监管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对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处以450万元罚款;
对李俊凯予以警告并处以7万元罚款;
对李九良、张建伟、胡怡、俞阳
分别予以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对张伟中、李娜燕、林剑予以警告。

②
浙江海宁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
该银行在个人经营性贷款发放不审慎
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不审慎
对浙江海宁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罚款30万元,对左佳耀警告!
③
浙江海盐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银行贷款资金被挪用
对浙江海盐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罚款25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