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因存在11项违法行为, 苏州银行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39.95万元,罚款721.02万元,合计罚没760.97万元。
经查,苏州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据此,监管部门对苏州银行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399480.86元,并处以罚款721.02万元,合计罚没超760万元。 另据企业预警通梳理,过往多年该行及其分支机构所收单张罚单的罚没金额最高也不过150万元,可见苏州银行此次被监管处罚的力度可谓“空前”。
同时,相关责任人苏州银行越溪支行吴某,因对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罚款6.5万元;苏州银行网络金融部陆某,因对违反收单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资料显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28日,注册资本44.71亿元,是苏州唯一一家法人上市城商行,下设苏州金融租赁公司、江苏宿迁东吴村镇银行、苏新基金公司,入股2家农商行,在境外开设新加坡代表处。
2026年一季度,苏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36.05亿元,同比增长10.9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2亿元,同比增长8.23%。截至一季度末,集团总资产达8594.95亿元,总存款、总贷款分别超5300亿元、4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