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消息,嘉兴金融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管理存在严重缺陷,违规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被处以125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多名相关责任人因对违规贷款发放负有直接责任而受到警告处罚: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的沈佳,时任独山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翁铮远,时任林埭支行行长的陈春燕,时任黄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曹凯健,时任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华佳磊,以及时任当湖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李娜燕,均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不合规流动资金贷款,被监管部门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