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张榆松
7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四川金融监管局关于同意四川银行入股长城华西银行的批复》,经审核,同意四川银行入股长城华西银行9.4259亿股股份,入股完成后持股比例为40.92%。四川监管局同时表示,四川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上述投资入股事宜。
四川金融监管局同意四川银行入股长城华西银行
此前,6月26日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长城华西银行约9.42亿股股权(占总股本的40.92%)在该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达43.32亿元。根据公告,本次股权转让方为长城资产及其全资子公司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将不再持有该行股权。此举将导致长城华西银行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且该行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公开资料显示,长城华西银行成立于1998年11月,前身为德阳银行。2014年底,该行引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于2016年9月获批更名为长城华西银行,成为AMC系银行之一。目前,该行注册资本23.04亿元,在岗员工逾1100名,下辖德阳地区8家管理支行(营业部),以及成都、眉山等7家异地分行共55家营业机构。
本次入主长城华西银行的四川银行,成立于2020年11月7日,是四川省首家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由原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通过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而成,注册资本高达300亿元,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中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