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虚增信贷规模,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98万元。同时,5人被警告。
处罚信息显示,因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黄超(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授信业务审查专岗)、吕小锋(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客户经理)、柯伟(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被警告;因虚增信贷规模,吴勇(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客户经理)、尹胜利(时任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柳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据天眼查,陕西石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陕西省安康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5750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