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更济宁讯(记者 孙灵猛)日前,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根据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公积金促消费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济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和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5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万元;购买现房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0万元。符合多种情形的,上浮额度累加后最高额度不超过165万元。高层次人才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