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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广州5月19日消息(记者官文清 郑少纯)消费者任女士向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投诉称,其在广州市番禺区一家汽车销售服务4S店购车后,遭遇了无法上牌亦无法退车的情况。4S店工作人员回应央广网记者称,消费者购车时享受了贷款购车的优惠,若提前还款需要重新签订购车合同。发稿前,消费者任女士告诉央广网记者,已于5月9日顺利上牌,并向央广网表达了感谢。
消费者:贷款购车提前还款后想上牌被拒
今年3月初,任女士在广州市番禺区的一家4S店的介绍下,与银行签订车贷协议,并享受车贷协议购车优惠。任女士提供的汽车销售合同显示,其以89400元的价格购入车辆,约定分60期还清共50000元的贷款,24期后提前还款无违约金。央广网记者注意到,合同内并未阐明任女士在24期内提前还款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汽车销售合同(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任女士表示,后来因现金流得到缓解,其便在提车后向4S店表示要提前还款,并愿意向银行支付2500元的违约金。据任女士描述,在提出提前还款诉求后,4S店称其享受了贷款购车的优惠价格,若提前还款会给4S店带来经济损失,如果任女士要提前还款,则需要赔偿5000元。
“我是不能认同的。”任女士认为,贷款合同是其与银行签订的,其因提前还款向银行支付了2500元的违约金,不该再向4S店支付一笔钱。
因任女士不同意赔偿5000元的方案,4S店拟了一份“提前还款申请”文件给任女士签署。根据该文件内容,任女士在足额偿还3期本金和利息之后,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结清剩余的全部款项,并严格依照银行关于提前还款的相关约定,交付相应的违约金。若后续未能按照该文件的内容履行提前还款义务,任女士应无条件补回人民币5000元的优惠差价。
任女士并未签署这份文件。“因为银行没有同意我分3期还款,所以我不敢签,怕被银行起诉。”任女士表示,自己此前已经与银行进行了提前还款约定并按照规定支付了2500元违约金,若按该文件执行,担心需要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因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任女士迟迟未能上牌。“提车后我一直催促4S店完成上牌服务,他们一直拖着不同意,现在情况就是上不了牌也退不了车,车放在那里不能开,我心里真的很着急。”任女士说道,“车辆合格证和发票也在4S店手上。”
商家:贷款与全款的优惠差价达8000元
当央广网记者询问要求任女士赔偿5000元的依据时,涉事4S店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实际上是不同购车方式的优惠差价。
根据任女士提供的与4S店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工作人员称,全款购车价格优惠3000元,贷款还满24期价格优惠11000元。两种不同的购车方式优惠差价达8000元。
“补偿5000元,其实也是亏的。”4S店相关负责人说道,“购车前有明确告知任女士两种方案,最后是约定了贷款24期以上所以才能享受这么低的优惠价,现在提前还款,那就需要按照全款购车的方案重新签订合同。”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任女士坚持要提前还款后,其多方协商后也想了办法,若任女士能还满3期,4S店因优惠差价造成的损失也便可以被弥补,“否则我很难向公司解释。”
其称因任女士并不同意分3期还款的方案,4S店一直尝试约任女士到店重谈优惠方案,重新签署购车合同,但由于任女士不同意到店沟通,因此此事进展缓慢。
对于任女士所说的“4S店扣下车辆合格证及发票”一事,该相关负责人解释道,任女士购车时选择了4S店帮上牌的服务,按照公司惯例,车辆合格证和发票等上牌资料由4S店保管,“我们会交给公司的车管小组,再由他们在上牌的时候交给车管所。”后因双方在还款一事上产生分歧,迟迟未能推进上牌工作。
因为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任女士也寻求了市场监管部门等单位的帮助。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向央广网记者证实了此事。据该工作人员查询,2025年4月14日至5月8日,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任女士相关投诉举报工单8宗,主要反映情况为4S店没有为其车辆上牌,也不同意退车。
“经查,任女士在4S店购买新车一辆,双方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并明确以‘首付+分期’作为付款方式。后因任女士单方面要求更改付款方式,从分期付款变更为一次性付款,企业表示因付款方式不同,所以车辆售价也不同。任女士若更改付款方式,需补差额。任女士不同意支付差额,双方就差价问题出现纠纷。”据了解,接到投诉后,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能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5月16日,任女士告诉央广网记者,自己已于5月9日上牌,问题已经解决。4S店相关负责人亦表示,已在原购车合同的基础上帮消费者上牌。
律师:购车前的告知应更详尽,且由商家举证“有没有说清楚”
央广网记者注意到,在车辆交易中,买卖双方因购车方式变化产生纠纷的案例不在少数。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表示,在车辆交易过程中,有些4S店帮助银行在汽车销售的时候推广贷款,银行向4S店进行返佣,4S店将返佣的收益又补贴到车主购车里面,降低车辆售价提高汽车销量,“这种商业模式,我觉得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只是很多事项需要提前说清楚。”
“如果消费者最终的付款方式与合同约定不符,那可能涉及违约,双方应该要重新签订合同。”毛鹏说道,“如果事前没有书面约定清楚,那理论上违约责任应由双方进行协商。在双方无法就违约金金额达成一致情况下,可能就涉及要不要解除车辆买卖合同的问题。”
毛鹏表示,汽车4S店应该在卖车的时候说清楚全额付款的车辆价格与分期贷款的车辆价格,并且明确约定如果贷款后提前还款要付多少违约金,且应由商家举证“有没有说清楚”一事,如果商家不能证明已经事前告知,则应承担不利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