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年过七旬的徐大爷家住西安市草滩,今年6月中旬有一笔12万的存款到期。平安银行高新支行的客户经理贾某打电话告诉他,有一个高息存款,徐大爷可以取款再存高息,并没有纸质收据。办理一个多月后,亲戚到徐大爷家做客,通过手机发现徐大爷不是存了高息定期,而是买了保险。按保险合同,此后两年还需每年交12万保费。徐大爷要求退保,涉事银行拿出“双录”,证明徐大爷当时知情是保险且同意购买。
去的时候,老伴还叮嘱徐大爷“存款”。徐大爷也自认为存了个三年的高息定期,没想到最后变成了保险。保险是理财产品,其实根本“不保险”——收益可能高,也可能很低,甚至连本金都无法保全。徐大爷老两口的退休金并不高,明后两年还要交20多万的保费,真的是懊悔不已。
徐大爷申请退保的过程,恐怕会异常艰难。首先,他在办理时,银行客户经理遵守“双录”程序,这个证据对徐大爷十分不利,因为你同意购买了保险,有录音、录像为证。其次,徐大爷在电子合同上签了名,表示同意购买保险。最后,购买保险有20天的犹豫期,手机也有提醒,但徐大爷犹豫期内未提出异议。
其实,徐大爷也很亏。在他心目中,客户经理贾某是银行工作人员,办理的业务应该是存款,而不该是保险。“双录”之前,贾某只让他说同意或不同意。徐大爷先入为主地认为,这就是办理高息存款的过程,至于贾某读的合同条款,70多岁的他只麻木地回复“同意”,而没有认真听内容;更何况,其中的金融术语,他也未必全能听懂。
存款莫名其妙地变成了保险,这种情况无论发生在谁身上,都会有上当受骗的感觉。从情理角度出发,银行理应体恤徐大爷的处境,同意其退保请求。但银行是否同意?保险公司是否同意?这些都是未知数。法律界专家建议,若协商未果银行拒绝退保,徐大爷可考虑启动法律程序解决此事。“存钱变保险”事件屡屡发生,但诉讼的结果往往以储户败诉居多,所以,即便走法律程序,徐大爷的情况也不容乐观。
现实中,很多具有销售保险资格的银行工作人员,都想让储户购买保险或理财产品,所以会以“高收益”为幌子,极力推荐理财产品,甚至存在恶意诱导。他们竭力推销理财产品的动机,显然是为了获取自身的高额回报。但是,银行工作人员必须尽到提醒告知义务,让购买者知道这是保险,而不是存款。尤其是遇到老年储户,更要把合同条款在“双录”前就解释清楚,不要因一己之私,把老年储户置保险于不顾。
2025年以来,先后有邮储银行天津西青区支行、中国银行银行卡中心,因误导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以及夸大保险责任、承诺收益等,分别被处以20万元和13万元的罚款。这些案例表明,银行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必须如实向消费者阐述产品详情,严禁夸大其词或误导消费者。但愿这样的警示,金融部门和从业者能听进去。
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