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南宁市民黄先生在南宁市星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帮助下,从广西北部湾银行自贸区支行贷款8.3万元,但被该公司扣留2.8万元。
黄先生报警后,南宁市公安局蟠龙派出所民警出警处理。黄先生要求星元公司退回2万多元,但对方只愿意退5000元,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星元公司称,双方可进一步协商或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他们愿配合处理。
8月28日,广西北部湾银行自贸区支行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按照正常程序为黄先生办理的贷款,整个过程都有监控,黄先生被扣留2.8万元一事与银行无关。目前,银行方面已接到黄先生反映的情况,调取了监控,正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据了解,贷款中介当前属于高风险行业,违规违法行为高发。实践中助贷公司的人员在帮助借款人向金融机构贷款过程中,如有教唆、帮助或者共同伪造信贷资料并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行为,可构成骗取贷款罪或者贷款诈骗罪的共犯。
受访专家认为,在合同效力上,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胁迫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实践中,当事人维权往往困难重重。
金羊网综合南国早报、法治日报
编辑:潘海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