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提供一张银行卡
帮人动动手、转点账、取点现金
便能得到高额“报酬”
既能“助人为乐”
又能“发家致富”
有这样的好事?
你遇到过吗?
千万要警惕和注意!
你可能会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10日,黄阳司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辖区群众郑某某利用自己名下银行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资金转移帮助。发现线索后,民警迅速核查、果断出击,成功将郑某某抓获归案。
据悉,今年9月份,手头紧张的郑某某在刷短视频时,一条内容为出租、出借银行卡可以赚取高额利益的广告吸引了他的目光。急于赚钱的他在看到这个信息后,立即主动联系对方,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下载了指定app、加入多个群聊,做起了“主动提供银行卡协助转账”的业务。
9月19日20时许,郑某某银行卡内先后收到两笔2500元的转账,按照对方要求,他迅速将这两笔账款转入指定账户。可正当郑某某美滋滋联系找对方索要“报酬”时,却被以“操作不当”为由拒付,随后遭对方删除拉黑,竹篮打水一场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解读
一、法律解读:“赚快钱”为何会触犯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就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很多人认为“我只是借卡,没有参与犯罪”,甚至觉得“钱不是我骗的,赃款不是我转的”,但法律红线不可触碰,任何协助转移犯罪及其所得款项的行为都在助长着犯罪,你的“借卡”行为,很可能成为犯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法律后果:“借卡赚快钱”的成本有多高?
1.刑事责任。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最低可判处管制、拘役,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判处罚金,赚的“佣金”也会被依法追缴。
2.信用成本。涉案人员会被纳入“金融信用惩戒名单”,5年内暂停银行卡账户非柜面业务(不能用ATM、手机银行、网银),不能新开银行卡,甚至影响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审批。
三、民警提醒:守住三张“安全卡”。
1.守住个人银行卡。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信用卡、U盾,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这些都是犯罪分子洗钱的常用工具。
2.守住信息安全卡。不向陌生人泄露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避免被他人操控利用。
3.守住认识防骗卡。警惕“高额佣金”“轻松赚钱”“刷流水办业务”等诱惑,天上不会掉馅饼,看似简单的“兼职”很可能是犯罪的陷阱。
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犯罪团伙之所以愿意花“佣金”借卡就是为了用你的账户转移赃款、掩盖犯罪痕迹——你赚的“快钱”本质上是犯罪所得的“分赃”,拿的每一分钱都在为证据的刑期“加码”。(来源:冷水滩公安)
作者提示: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文中事件发生于2025年11月13日 湖南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