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网
12月8日,博源化工的一则公告揭示了这场持续多年的纠纷终局。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终局裁决,作为主要责任方,博源化工需向乌审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探矿权价款差额18.89亿元。连同需要承担申请人中煤能源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合计91.58万元,总支出接近19.1亿元。案件受理费方面,本案仲裁本请求仲裁费约1394.77万元,由博源化工承担85%,即约1185.56万元;仲裁反请求仲裁费1241.52万元则由博源化工全额承担。裁决要求所有款项在20日内支付完毕,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这笔巨额费用的直接导火索是2023年10月8日内蒙古高院的另一项判决,该判决要求蒙大矿业向乌审旗国资公司支付探矿权价款差额22.23亿元及相关费用。而这场巨额赔偿纠纷的根源可以追溯到2009年。当年12月10日中煤能源依据2009年签署的《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中的条款,博源化工将其持有的蒙大矿业51%股权转让给中煤能源,即基准日后的矿权价款由原股东博源化工及上海证大承担,这笔资金已于2023年11月被法院强制划拨执行完毕。作为蒙大矿业的控股股东,中煤能源认为,根据2009年协议,这笔在基准日后发生的矿权价款应由原股东承担。中煤能源随后提起仲裁,要求博源化工和上海证大支付蒙大矿业被执行的探矿权价款差额及其他费用共计约22.52亿元。
面对确定的债务,博源化工的最终财务损失仍存在变量,主要源于两方面。其一,博源化工与共同被申请人上海证大之间的具体责任分摊比例尚未明确,公告中仅称“暂时无法确定”。其二,关键在于博源化工对蒙大矿业仍持有34%的参股股权。这笔被追偿的巨额资金如何计入蒙大矿业的财务报表,将直接影响博源化工的投资收益。若被计为营业外收入,博源化工可按持股比例确认相应投资收益,从而对冲部分赔偿损失。
为应对可能的巨额赔偿,博源化工已提前进行财务准备。公告显示,公司已累计就此事计提预计负债11.49亿元。同时,中煤能源为确保仲裁权益,已通过法院对博源化工持有的蒙大矿业34%股权等资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冻结期限为两年。据最新财报显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博源化工期末现金为37.02亿元。
此次仲裁发生在化工行业面临普遍挑战的时期。2025年前三季度,博源化工营业收入86.56亿元,同比下滑16.54%;归母净利润10.62亿元,同比下降41.15%。第三季度业绩下滑更为明显,归母净利润3.19亿元,同比降幅扩大至46.38%。行业产能过剩、需求疲软是业绩承压的主要背景。
尽管如此,国海证券在8月份的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博源化工成本优势仍然显著。在行业周期底部,博源化工通过“以量补价”策略部分抵消了产品价格下滑的影响。
而被博源化工视为未来增长关键的阿拉善天然碱项目并未因此被完全掩盖。该项目一期已稳定达产,二期预计于2025年12月建成。该项目全部投产后,将形成年产780万吨纯碱和80万吨小苏打的产能规模,凭借显著的区位和成本优势,有望在行业周期底部巩固其龙头地位。这使得当前局面呈现出一种复杂图景:一边是历史遗留的巨额债务和短期业绩下滑,另一边则是基于低成本优势的未来增长潜力。
博源化工在公告中强调,此事“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这一定性判断,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相对充裕的现金流和对主业基本面的信心。然而,近19亿元的资金流出,不可避免地将影响公司的财务结构、分红能力及未来的投资节奏。
仲裁裁决落地后,被冻结两年之久的蒙大矿业34%股权有望解冻。这家能源化工企业能否在行业寒冬中穿越周期,既要看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度,更取决于其主业基本面和未来项目的发展。
天眼查信息显示,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