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彦强
7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因违规向风险客户新增贷款掩盖不良贷款、违规上调五级分类掩盖不良贷款,被罚款65万元。同时,时任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首席风险官高新,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另外,华夏银行廊坊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同时,时任华夏银行廊坊分行行长王爱军,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年报显示,2024年,华夏银行实现营业收入971.46亿元,同比增长4.23%;实现利息净收入620.63亿元,同比下降11.89%;非利息净收入350.83亿元,同比增长54.11%。实现归母净利润276.76亿元,同比增长4.98%。
截止2024年末,该行资产总额4.38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86%。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2.37万亿元,同比增长2.46%。存款总额2.15万亿元,同比增长1.01%。
在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24年末,华夏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79.14亿元,比上年末减少5.91亿元,下降1.53%;不良贷款率1.6%,比上年末下降0.0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1.89%,比上年末上升1.8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3.44%、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