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支行(原恒丰银行聊城开发区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35万元。此外,两名相关责任人一同被处以警告处分。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慜)7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支行(原恒丰银行聊城开发区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35万元。此外,两名相关责任人一同被处以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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