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牵头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协调沟通机制,协调解决项目融资问题,推动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PPP存量项目贷款降息、展期。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金融机构要依法履约,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在符合放款条件、风险可控前提下及时发放贷款。严禁任何承诺保底收益率、固定回报等政府实际兜底风险的条款或变相举债行为,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防新增政府欠费,防止逃废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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