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任命岳岭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岳岭(资料图)
岳岭,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江苏沛县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
岳岭曾担任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苏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级)等职务。
2022年9月,岳岭任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兼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直至此番履新。
来源:“江苏人大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