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8月22日,据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有关精神,加大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福建发挥对台前沿区域优势的角度,在推进两岸银行业保险业融合发展、深化闽台金融业务合作,提升对台金融服务质效、促进闽台经贸人员往来,优化台胞金融服务体验、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四方面共提出16条政策措施,对支持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两岸经贸融合具有积极作用。
具体来看,《措施》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银行在福建设立法人机构、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银行在福建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鼓励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福建的法人银行、信托公司等机构。支持福建的银行合理调配与台湾地区的联动资源,在代理清算、同业业务、银团贷款合作的基础上,探索在更多领域开展闽台金融交流合作。
在提升对台金融服务质效,促进闽台经贸人员往来方面,《措施》指出,支持福建的银行保险机构持续优化对台金融服务,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向福建的台胞台企集中区域、涉台经济合作园区倾斜金融资源,推进台胞台企金融业务规模化、产品特色化、服务便利化、待遇同等化。支持兴业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厦门银行等福建的银行不断优化完善台胞台企金融服务标准,打造服务台胞台企示范性银行。
同时,支持福建的银行加大闽台产业链供应链融合的支持力度,对纳入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资金需求,实行优先保障。支持闽台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深化合作,支持台湾农渔业在闽拓宽发展路径,加强金融要素保障。
针对优化台胞金融服务体验,《措施》指出,鼓励福建的银行持续优化信用卡服务,针对台胞的需求定制有梯度的信用卡服务专案。鼓励福建的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内部流程,提高1万元以下小额信用卡服务效率和便捷性。
支持福建的银行在遵循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基础上,为具备购房资格的台胞同等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满足在闽台胞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合理需求。鼓励福建的银行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为在陆台胞购买理财产品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支持福建的银行加大便捷化服务方式的应用推广,重点对接金门、马祖民众金融服务需求,助力构建福州马祖、厦门金门“同城生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