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App 8月27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加大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专项债券条件的项目,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在全面测算项目综合收益和风险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运营周期、还款来源和资金成本等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贷款期限等。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中村改造,探索发行企业债。(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