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郭怡琳 于娜 北京报道
历时五天的2025年药品目录谈判协商顺利结束,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性一步。
10月30日至11月3日,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竞价和商保创新药目录价格协商在此开展。120家内外资企业现场参与,其中12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竞价,24个药品参与商保创新药目录价格协商。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医保谈判首次同步开展商保创新药目录价格协商,创造了我国医保目录调整历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据医保局公众号披露,后续相关技术、行政和法律程序完成后,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及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拟于12月第一个周末在广州线上线下同步发布,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此,和君咨询高级咨询师史天一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是我国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进行的8次医保目录调整中最具突破性的创新,首次引入‘商保创新药目录’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构建多赢格局。这一创举打破了我国药品保障体系过去的单一模式,构建了多层次用药保障新格局。那些曾因价格高昂被挡在医保门外的创新药,如今将在商保目录中找到位置,这不仅为患者点亮了希望之灯,更为中国创新药产业注入了持续前进的信心。”
谈判收官
11月3日下午4点,随着最后一位谈判代表走出会场,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竞价和商保创新药目录价格协商工作圆满落幕。据现场消息,今年国谈在延续医保目录常规调整机制的基础上,首次正式引入“商保创新药目录”机制。谈判总计安排4—5天时间,先进行基本医保目录谈判,再进行商保创新药目录价格协商。
谈判首日,抗病毒、抗感染、慢性病、麻醉镇痛等价格相对透明的药品率先登场,部分罕见病药物也位列其中。而抗癌药等谈判难度相对较大的药品则安排在后几天,创新药谈判集中在10月31日和11月1日两天进行。
本报记者了解到,在申报条件上,政策展现了充分的包容性。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以及2025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等独家药品,均可单独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基本目录。
据《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今年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五个阶段,基本目录调整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制定同步进行。
国家医保局8月28日公告显示,2025年基本药品目录调整有535个药品通用名通过形式审查,其中目录外311个、目录内224个。而商保创新药目录则有121个药品通用名通过形式审查,其中同时申报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的有79个。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商保目录中,出现了多款屡次谈判折戟的明星药物,如CAR-T类的阿基仑赛注射液、纳基奥仑赛注射液;PD-1类的纳武利尤单抗注射液和全球首个靶向Trop-2的ADC药物戈沙妥珠单抗等。
对此,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接受采访表示:“商保创新药目录和基本医保目录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互补关系。这样既能更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也能支持创新药发展,有利于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基本医保负担。”
在史天一看来,商保为超出“保基本”定位的创新药开辟了新的支付渠道,有效分流了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保障了基本医保的可持续性。对医院而言,与之配套的“三除外”政策(不计入药占比、DRG/DIP等考核)为其松绑,扫清了高价创新药进院的制度障碍。对药企而言,这为其重磅创新产品,尤其是CAR-T等尖端疗法,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可预期的市场准入路径,极大地增强了其研发投入的信心与动力,形成了“创新—回报—再创新”的良性循环。
医药价值重估
事实上,商保创新药目录主要聚焦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的药品,包括高价肿瘤创新药(如CAR-T疗法)、基因治疗药物、部分罕见病特效药等。
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同步调整,程序基本一致。而两者的关键区别是,在价格协商阶段,商保目录采用“保密协商”机制,不同于医保谈判的公开竞价。
一位不具名的医药行业内部人士认为,“商保的纳入对于创新药出海有很大的意义。许多国产创新药在国外的售价往往是国内售价数十倍,导致外国市场要求以较低的中国售价为参考价格,这不利于企业制定全球化定价战略”。
随着新一轮医保谈判落幕,资本市场对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反响热烈。
10月份以来,多只绩优创新药概念股获得融资客加仓。在医保谈判启动的10月30日,创新药概念股出现反弹,三生国健“20cm”涨停,泽璟制药-U、迈威生物-U、三生制药等股跟涨。
招银国际发布报告认为,创新药商保目录即将落地,对行业短期影响有限,长期将打开创新药支付空间。该行预期,在政策的助力下,内地商业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规模和赔付率都有望大幅增长,长期成为创新药的重要支付来源。
而史天一认为,新政策将引发多层面链式反应。从医保局角度看,其角色从单一的支付方转变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设计者与引导者。对医院来说,“三除外”政策将显著提升创新药的可及性,但同时也需适应与商业保险对接的新结算模式。对药企而言,它们获得了更灵活的商业化策略,尤其是对于希望维护全球价格体系的跨国药企,商保目录成为了医保之外的重要补充。
事实上,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设立,为我国创新药企提供了更明确的市场预期。近年来,商业健康保险在中国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24年商业健康保险原保费收入达到9773亿元,同比增长8.2%。《中国创新药械多元支付白皮书(2025)》指出,对于临床价值高、处于销售生命初期、研发成本还未完全收回的创新药械,商业保险未来或成为最大支付方。
2025年7月1日,在国家医保局举行的“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了未来将做好医保药品目录与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的衔接工作,为商保目录药品提供稳定出口,以稳定企业预期并提高药品可及性。
黄心宇在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医保局将确保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同步申报与调整,程序基本一致,企业可自主选择申报医保目录或商保目录,也可同时申报两者。这一机制旨在减轻企业多头申报负担,并充分发挥医保目录调整的专家优势。
明年1月1日起,伴随双轨制药品目录发布,患者将能同时享受到基本医保的“保基本”与商业健康保险的“补高端”双重保障。中国医疗保障体系正从单一保障向多层次保障转变,一条更加宽广的创新药可及性之路已经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