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25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用作信用证保证金,徽商银行池州分行被罚款30万元;时任徽商银行池州分行交易银行部高级经理阚家平、时任徽商银行池州长江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吴月桂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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