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7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陈佳蓉)近日,岳阳市公积金管委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缴存人可以以定额方式,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缴存职工家庭在岳阳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每位缴存职工不超过3000元。
同时,自7月10日起,取消自住住房房型业务办理限制;办理业务的住房套数认定范围,调整为按所购住房所在区域认定。自2025年8月1日起,缴存人在岳阳购买的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岳阳市还将延长个人可贷年限,原男性职工延长至63岁,原女性职工延长至55岁、58岁和60岁;提高二套自住房贷款比例最高至所购房价款的80%;提高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达100万元,高层次人才可提高到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