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及旗下南明支行、艳山红支行、沙文支行等机构,以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规行为被处罚。
此次处罚涉及多种违法违规情形。如南明支行存在通过以贷还贷延缓风险暴露问题,艳山红支行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情况,沙文支行存在贷款清收不尽职问题,贵阳农村商业银行存在逾期90天以上贷款未纳入不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问题。
具体来看,邓**(时任南明支行风险官)、孙**(时任艳山红支行负责人)、吴**(时任沙文支行行长)、陈**(时任风险总监)被给予警告处罚;南明支行、艳山红支行、沙文支行分别被罚款30万元;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60万元。
贵阳农商银行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45.77亿元人民币,由原贵阳市云岩、南明、小河、白云四城区农村信用社(合行)改制创建而成,是贵阳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的地方国有银行,也是贵州省第三大地方法人银行、全省规模最大的地方性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截至2024年末,该行下设一级支行13家,二级支行72家,在岗合同制员工1949人。
从该行的风险数据来看,2024年末不良贷款率为2.08%,虽处于监管达标范围,但仍反映出其信贷资产存在一定风险。更值得注意的是逾期贷款规模的变化,2024年末逾期贷款合计74.41亿元,较2023年末的45.1亿元有显著增加。其中,逾期1天至90天的贷款达53.98亿元,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合计20.43亿元,这一数据变化显示出贵阳农商银行的贷款回收风险正在上升。
此次贵阳农商银行及旗下支行被处罚事件,也暴露了该行在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漏洞。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