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市民黄先生在帮办贷款的南宁市星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元公司”)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自贸区支行贷款8.3万元。之后,该公司以“贷款需要做贷后管理”为由,让他将款项转入第三方账户后,扣留了2.8万元。对此,星元公司回应,2.8万元是双方协商好的 “一口价服务费”。8月28日,广西北部湾银行自贸区支行表示,贷款办理符合正常程序,黄先生的2.8万元服务费一事与银行无关,目前正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市民投诉:找第三方贷款被扣高额费用
8月22日,黄先生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8月21日,他接到自称某银行信贷经理的推销电话,因为有贷款需求,他便前往对方提供的地址,发现对方并非银行职员,而是星元公司相关人员。
黄先生与星元公司签订的贷款委托服务合同。
黄先生说,随后,对方安排人员陪同他到广西北部湾银行自贸区支行办理储蓄卡及贷款面签,获批8.3万元贷款。这笔款项首先发到黄先生的账户,之后从他的账户转到他一名朋友的账户,又从朋友的账户转到了星元公司提供的卢某某的账户,最后从卢某某的账户转回了黄先生账户。
“当时,星元公司的人员说,贷款需要做贷后处理,要转到第三方账户。如果不转过去,银行核查该笔资金流向时,会问责广西北部湾银行及第三方公司。只有转过去才有银行电话回审这个环节,贷款才算办理完成。如果没有转款,就没完成贷款,且15分钟后款项会退回。”黄先生说,随后,他接到自称“广西北部湾银行风控”的电话,称其属“中高风险客户”,需冻结2.8万元。“星元公司的人员暗示配合才能拿回钱,我同意后,卢某某的账户向我的账户转回5.5万元。”
帮贷公司:2.8万元是“一口价服务费”
黄先生与星元公司签订了贷款委托服务合同,以及“客户融资核算明细”。在这份核算明细的费用明细一栏里,有“83000—28000=55000”的标注。黄先生表示,这个“客户融资核算明细”标注就说明了他被星元公司扣2.8万元,是卢某某的账户向他的账户转回5.5万元之后签的,“签这个是为了拿回那2.8万元”。
通过“爱企查”查询发现,星元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29日,注册地位于南宁市五象大道富雅国际金融中心,法定代表人为罗某。记者注意到,双方签订的贷款委托服务合同明确,星元公司所提供的代理服务为有偿服务,服务金额按银行或金融机构实际放款金额的2%收取。
合同约定服务费按实际放款金额的2%收取。
8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星元公司,该公司主管邓先生说,2.8万元是双方谈好并签了字的“一口价服务费”。虽然一开始的贷款委托服务合同写的是实际放款金额的2%收取服务费,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按照客户的实际需求开展工作,公司人员还会跑上跑下为客户办理贷款事宜,进行渠道运作,最后收取的服务费以“客户融资核算明细”约定为准。而进行贷后管理,是为了防止银行抽贷。他们没有要求黄先生一定要把款项转到卢某某的账户,并不存在黄先生所谓的威胁、暗示配合、指定账户等情况。
黄先生与星元公司签订的“客户融资核算明细”。
银行:调取视频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黄先生表示,当时,他走出星元公司后,复盘整个贷款过程觉得疑点诸多,感觉被套路了,于是给广西北部湾银行打电话。该银行客服称他们银行贷款不需要第三方介入,没有要求放款后立即提走,也没有办理好再变更合同内容的操作,更没有业务人员诱导客户支走款项给第三方人员这种做法,并建议他报警。
南宁市星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29日。
黄先生报警后,南宁市公安局蟠龙派出所民警进行处理,黄先生要求退回2万多元,星元公司愿意退5000元,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意见。星元公司称,双方还可以进行协商或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们也会配合相关部门解决。
黄先生报警后,民警到场处理,处警现场回执单。
8月28日,记者来到广西北部湾银行自贸区支行。针对黄先生办理贷款一事,该行相关人员表示,他们按照正常程序为黄先生办理贷款,整个过程都有公共视频。黄先生被扣2.8万元的事与银行无关。目前,银行方面已经收到黄先生的反映,已调取视频,正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