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蛇蝎心肠,累计一个月左右把我弟弟(赵某涛)所有的钱骗光,包括各种网络贷款,都是往死里坑你的。”
9月19日,赵某涛的哥哥向记者反映,弟弟被已婚女子骗光积蓄,还被做局成为企业法人代表,向银行贷款120万。
该企业曾有高额欠税。赵某涛还被女子要求以企业名义贷款120万。
赵某涛的哥哥说:“她(徐某伟)是为了借高利贷,可以骗更多的钱,借一个120万的高利贷。”
9月19日,记者从上海崇明区税务局获悉,赵某涛法人代表身份已被标注为冒用。
上海市崇明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后面作了冒用的,冒用一般是比如身份证被人家冒用(备注)了,他(赵某涛)名字身份证后面都加了冒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份刑事判决书认定,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徐某伟隐瞒结婚事实,与在京送快递的赵某涛以男女朋友名义交往期间,向赵某涛索要钱财9万余元。
赵某涛的哥哥介绍:“按说10万它没有全,之前还送的礼物什么的都没有算在里面。她(徐某伟)说她爹脑梗着急回家,当时信用好从哪儿都能借出来,现在信用不好从哪儿都借不出来了。我爸妈的钱也被她(徐某伟)骗了两万,我爸是收废品的,我妈是干保洁的,一个月就三千块钱。”
在赵某涛没了积蓄,也无法网贷后,其根据徐某伟的建议三次前往上海,在其团队的操作下成为了上海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我弟(赵某涛)完全就跟傻瓜似的,完全被她(徐某伟)控制洗脑。”此时,赵某涛的哥哥发现了异常,及时向上海警方报警。
赵某涛的哥哥表示:“离批款还有一周左右,上海的警方给我打电话说贷款拦截下来了,太幸运了太幸运了,就差几天,批下来了就完了,这一辈子都还不起。”
接警后,警方调查发现,与赵某涛同样被徐某伟诈骗的还有其他人。
“(何某全)他是我弟弟(赵某涛)之后第七个被骗的男的,都是无缝衔接。这个女的之前还骗过5个男的,那五个男的拿不到她的真实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没法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2021年9月30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徐某伟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与赵某涛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期间,同时与另一受害人何某全以同样的关系交往,并以同样的借口骗取其钱款6.7万元。徐某伟因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青年消费者应理性消费,远离网贷陷阱:
审慎评估还款能力,量力而行消费。
消费应建立在自身稳定收入和实际可承受范围基础上。借贷前务必全面、客观评估未来收入预期及持续还款能力,充分考虑潜在风险。避免因一时冲动或盲目攀比,进行超出自身经济实力的消费,尤其要警惕大额网贷。
坚持适度原则,抵制非必要透支。
树立“量入为出、适度消费”的理念。合理规划日常开支,优先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和学习成长投入。对非必需、非紧急的消费,特别是超出当前支付能力的高消费,应保持克制,避免过度依赖借贷工具陷入“以贷养贷”恶性循环,最终无力自拔。
认清借贷本质,警惕非法网贷陷阱。
借贷的本质是负债,而负债需承担利息和还款责任。选择金融服务时,务必通过正规、持牌金融机构,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特别是利率、费用、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特别要警惕那些打着“零利息、零首付”等旗号的网贷陷阱,不轻易相信不实宣传和虚假承诺。坚决抵制高利贷、非法网络贷款,谨防陷入债务陷阱。
珍视个人信用,维护长远发展。
个人信用记录是重要的社会资产,关乎就业、购房、出行等多方面。一旦因无力偿还债务导致失信,将承担严重后果,对个人发展和社会生活造成长期限制。务必按时履约,珍惜个人信用。
树立正确价值观,弘扬勤俭节约风尚。
青年时期是奋斗和积累的黄金期。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和财富观,将精力聚焦于个人成长和能力提升。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消费主义,弘扬节约正能量,引领消费新风尚。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青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中国消费者协会呼吁广大青年消费者深刻认识过度借贷的危害,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理性消费、审慎借贷。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青年消费教育,家庭、学校加强引导,形成崇尚理性、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 | 新京报、都市频道、央视新闻
编辑:束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