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拿出“真金白银”力促10个重点乡镇发展
湖北日报讯 (记者夏中华、通讯员刘威)自2025年起,连续3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乡镇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对排名靠前、发展快的乡镇予以奖励。10月9日,记者获悉,咸宁市近日发文,明确将推动官埠桥镇、贺胜桥镇、官桥镇、潘家湾镇、官塘驿镇、车埠镇、石南镇、大坪乡、路口镇、南林桥镇等10个重点乡镇高质量发展。
为持续壮大县域经济生力军力量,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咸宁市印发了《关于推进重点乡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强化规划引领、深化简政放权、做强产业支撑、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共14项措施。
具体而言,《若干意见》明确,在规划上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官埠桥镇、官桥镇、大坪乡、石南镇、南林桥镇加快补充城市功能,建设道路、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商贸物流等服务业,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推进贺胜桥镇、潘家湾镇、官塘驿镇、车埠镇、路口镇建设中心乡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在做强产业支撑方面,要培育壮大镇域主导产业。重点支持官埠桥镇机电制造、贺胜桥镇鸡产业、潘家湾镇绿色食品(蔬菜加工)、官桥镇电子信息技术、车埠镇新兴纺织、官塘驿镇竹产业、大坪乡新材料、石南镇涂附磨具、路口镇矿产新材料深加工、南林桥镇机械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数字化赋能、绿色化转型、集群化强链,打造有竞争力的规模产业。此外,各乡镇还要大力发展镇域特色产业,支持贺胜桥镇、潘家湾镇、石南镇、路口镇打造农业强镇,支持官桥镇、大坪乡打造文旅名镇,支持官埠桥镇、官塘驿镇、车埠镇、南林桥镇打造商贸重镇。
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县(市、区)对县域开发区以外的零散工业用地指标优先向重点乡镇园区调整,重点乡镇可用国有“三资”参股市、县(市、区)国有企业,有条件的可依法依规成立镇级国资运营主体。强化用地用林保障,重点乡镇年度发展用地计划指标由市级统筹配置,对符合要求的用地实现应保尽保。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依照有关规定每年对全市重点乡镇开展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自2025年起,连续3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乡镇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对支持重点乡镇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综合评价前三名以及较上一年度进步幅度排名前两位的重点乡镇分别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