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本文发表于《财经》杂志,2026年1月31日,转载请注明出处。笔者与包宏博士在2026年1月出版了新著《加密货币突破数字边界》(中信出版集团出版),本文延续了该书的分析视角,欢迎关注。文中配图摄于望京北小河。
一、2025年是全球数字货币博弈全面升级与显著分化的一年
正如我们在新书《加密货币突破数字边界》中所梳理总结的,自2009年比特币横空出世以来,加密货币在十余年间经历了从极客圈的边缘实验向全球金融体系新兴力量螺旋式上升的演进过程。回顾其发展历程,2009至2013年是其“从0到1”的萌芽期。这一阶段虽带有鲜明的去中心化特征,但受限于技术门槛与认知差异,尚未进入主流视野。随后,2014至2017年成为加密货币发展史上的第一次结构性扩张期,中心化交易所(CEX)的兴起、挖矿产业的专业化规模化、以太坊与智能合约的出现以及ICO浪潮,共同推动其成为全球金融领域的关注焦点。在投机泡沫破裂之后,2018至2020年是加密货币行业的深度调整期,也是其长期发展中极为关键的“筑基阶段”。期间各国监管机构开始系统性介入,高性能公链与跨链技术等基础设施持续完善以及央行数字货币(CBDC)研究提速,这些进展为加密货币适应现有规则、嵌入既有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自2021年以来,加密货币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逐渐完成了从“系统外”向“系统内”的角色转变。机构投资者的入场与主权国家战略态度的明确,使其具备了影响宏观金融秩序的潜力,同时也引发了全球主要国家围绕制度标准与金融安全的博弈。
2025年初,美国政府的数字金融战略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特朗普在其第二个任期内发布《加强美国数字金融技术领导力》行政令,并大力推动《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币创新法案》(Genius 法案)落地。这一系列举措既在联邦层面首次确立了系统化的加密货币监管框架,明确了合规标准与要求,释放出前所未有的政策扶持信号,亦表明了美国将加密货币纳入数字金融战略的核心意图:即随着加密货币的普及度与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加,通过立法明确边界,并利用私人部门主导的区块链技术创新来垄断新型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实现美元影响力的全球数字化延伸。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明确表达了对美联储发行CBDC的强烈反对,理由是官方货币数字化可能扼杀私人领域的创新活力,并对金融自由构成威胁。在当前全球有134个国家(占全球GDP的98%)正在积极探索CBDC,且已有11 个国家成功推出的背景下,美国这种“一打一压”的政策导向显著加剧了全球数字货币领域的二元对立,甚至逐渐演变为两种路线的阵营化竞争。美国政府试图利用自身作为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的优势,通过“招安”加密货币来对抗全球CBDC浪潮的做法,标志着围绕数字货币的全球博弈在2025年进入了深水区。
二、央行数字货币具备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但在发展推广过程中需“扬长避短”
此外,全球政策路线的剧烈分化也制造了巨大的“监管套利”空间。与美国转向全面拥抱加密货币以争夺定价权不同,中国坚持严格监管以切断风险,欧盟则通过《加密资产市场法规》建立合规围栏,但全球亦有大量司法管辖区处于监管真空。这种跨境监管的不协调不平衡被犯罪分子充分利用,其以美国等高流动性市场发行的加密代币为载体,利用监管真空国家的服务器为跳板,在合规审查薄弱地区进行最终结算,利用互联网的无国界性挑战法律管辖的有界性。更为讽刺的是,政策引发的技术红利反而成为提升犯罪效能的关键基础设施。为满足国债上链、跨境支付等大规模合法金融应用的需求,区块链底层基础设施在处理能力、隐私保护及跨链互操作性上实现了跨越式升级。然而,这些为合法活动构建的高性能基础设施被犯罪集团直接利用,催生了“恶意软件即服务”(MaaS)和“洗钱即服务”(LaaS)的专业化分工,使其无需自行研发工具即可建立非法渠道。这一系列由政策倾斜引发的风险表明,完全依赖加密货币将导致金融秩序失控,从而凸显了发展具备可控性、合规性与公共属性的央行数字货币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如果CBDC意图在私人数字货币日益普及的格局中确立优势,必须正视其在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结构性短板,寻求“扬长避短”甚至“取长补短”式的突破。
在供给侧,私人数字货币依托开放的公有链架构,具备高度的可组合性与互操作性,能够迅速嵌入全球各类去中心化金融协议,实现近乎无摩擦的跨境流转。相比之下,CBDC作为主权信用的数字化延伸,往往受制于严格的行政边界与跨国治理协调难题,容易在国际支付体系中形成“技术孤岛”。尽管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如mBridge)等项目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在治理规则与系统互通性方面仍面临复杂的协调挑战。
在激励机制上,加密代币的发行方能够通过灵活的资产管理策略(甚至从事灰色操作)获取收益,并快速响应市场需求迭代产品,形成可持续的商业闭环。反观CBDC,其研发与运维通常被定位为公共基础设施,属于财政视角的“成本中心”。缺乏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往往导致其在面对技术迭代与用户体验竞争时,反应相对滞后。
在需求侧,加密货币凭借全天候结算能力及相对的“去身份化”体验,契合了特定场景下的公众需求。而CBDC出于合规与监管考量,通常采用“可控匿名”设计,这在部分对数据隐私敏感或金融体系信任度较低的地区,容易引发公众顾虑。此外,在通胀高企或本币不稳定的经济体中,公众更倾向于持有锚定强势法币的加密代币作为价值储藏手段,而非本国CBDC。
更深层的差别在于地缘政治维度,CBDC鲜明的国家主权属性使其在跨境推广中难免遭遇地缘政治层面的审视与阻力。相比之下,加密货币往往呈现出一种“商业中立”的特征,这种非官方的形态降低了跨国采用的政治门槛,使其更容易获得全球用户的自发接纳。市场数据显示,在部分地区,用户甚至愿意支付溢价获取此类资产。这种由市场自发选择驱动的渗透,使得强势法币(如美元)能够借助加密货币这一载体,以一种比官方渠道更为隐蔽且深入的方式,实现对其他经济体的货币替代。因此,未来CBDC 若要打破孤岛效应并发挥战略价值,不仅需要在保持主权属性的基础上大幅提升技术兼容性,更需在用户体验与激励机制上寻求创新,以应对私人部门发起的全方位竞争。
三、数字人民币引入计息机制是构建可持续且负责任的数字货币发展范式的重要举措
如前所述,当前CBDC的推广面临着公共品建设与市场化激励不匹配的难题:若缺乏具备吸引力的持有收益,CBDC 极易沦为单纯的过路通道,难以沉淀资金。在此背景下,数字人民币引入计息机制,使其从“数字化现金”迈向“数字化存款货币”,不仅是货币制度的重要创新,更是构建负责任、可持续且具备国际竞争力的CBDC发展路径的关键一步。
首先,构建“基于商业银行负债”的计息机制,是兼顾市场竞争力与金融体系稳定的战略枢纽。加密货币往往通过各类去中心化金融协议或储备资产运作提供收益,这对零息的CBDC构成了直接的替代压力。然而,若央行直接对CBDC 计息,可能导致资金从商业银行大规模逃逸至央行体系(即“狭义银行”风险),动摇现代信贷中介的基础。在当前推出的计息政策框架下,数字人民币不再仅是央行的直接负债(M0),而是平滑过渡为商业银行负债,并由商业银行参照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这一制度安排具有双重战略价值:一方面,它赋予了数字人民币“无风险基准收益”,使其在与私人代币的竞争中具备了价值储藏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它将数字人民币纳入现有的存款准备金与存款保险制度框架,明确了风险承担边界,既避免了央行直接下场引发的“金融脱媒”,又确保了商业银行作为信贷投放主体的核心地位。
其次,在国内推广层面,应借此确立“市场内生驱动”机制,替代传统的行政推动模式。计息机制的引入,本质上是承认了数字人民币的金融商品属性,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差异化经营的空间。应鼓励商业银行将数字人民币账户体系与自身的理财、信贷及普惠金融业务深度绑定。通过灵活的利率定价策略和场景化赋能,引导用户自发地将数字人民币嵌入零售支付、供应链金融及小微企业资金归集等高频场景。只有当企业和个人在使用过程中既能体验到支付结算的便捷性,又能获得实实在在的财务收益时,数字人民币才能突破“试用”瓶颈,形成可持续的使用惯性,真正成为数字经济的底层基础设施。
最后,在跨境合作层面,应善用“利率引力”,将数字人民币打造为具备持有价值的国际清算资产。鉴于全球监管环境的复杂性与地缘政治的敏感性,数字人民币的国际化不宜追求“一步到位”的全域开放,而应以贸易结算、跨境电商及特定旅游场景为切入点。建议优先在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mBridge)等合作框架下,针对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境外机构与清算行,允许其持有的数字人民币余额享受与境内同业相同的具有竞争力的利率回报。
四、下一步应借深化全球数字金融治理构建“主权兼容、价值共生”的包容性CBDC网络
进入2026年,随着《数字资产市场清晰法》(CLARITY Act)在国会实质推进,受美国政府背书的加密货币可能将加速融入传统金融体系。这种具有排他性的“美元数字化”扩张,势必对其他国家的货币主权构成严重挑战,进而激化与全球CBDC阵营(如数字欧元、数字人民币等)的对立,并加剧新兴市场面临的“数字美元化”的风险。面对这一变局,央行数字货币的国际合作不能再局限于单纯的技术互通,而应上升为全球数字金融治理的核心议题。无论是追求战略自主的欧元区,还是渴望金融普惠的“全球南方”,都迫切需要一个既能维护货币主权、又能提供实质性持有回报的替代性方案。为此,中国应推动“包容性CBDC合作”路线,将国内“计息机制”的制度创新红利向外延伸,构建“主权兼容、价值共生”的全球防线。
一是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数字化、多元化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必须避免被“美国优先”的单边主义主导,而应致力于构建更公平的治理结构。e-SDR(数字特别提款权)与CBDC的结合可能是破局的重要抓手。建议以e-SDR为超主权顶层设计,纳入数字人民币等优质CBDC,并通过引入“CBDC计息机制”,提升数字资产在e-SDR篮子中的持有收益率与吸引力,从而减少各国对美元流动性的过度依赖。
二是加强CBDC领域的国际研发与合作。一方面,加强与欧洲央行的战略协同,依托人民币与欧元作为两大主要国际货币的地位,在G20及国际清算银行(BIS)框架内共同确立“主权友好”的CBDC国际标准,防止全球支付基础设施被单一国家或私人科技巨头垄断。另一方面,面向东盟、金砖国家及更广泛的“全球南方”,充分利用数字人民币在技术架构与试点经验上的先发优势,进行基础设施赋能与利益共享。
三是统筹协调全球针对加密货币市场的监管合作。尽管发达国家在加密货币的监管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但发展中国家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并且遭受了更多来自加密货币行业的负面冲击。特朗普的加密货币新政恐放大市场溢出风险,因此协调全球监管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既能减少加密货币市场主体及交易行为的监管套利,又能提升对加密货币市场的整体治理能力,增强金融市场的韧性。鉴于中国已具备丰富的加密货币监管与治理经验,可联合更多受冲击的发展中国家共同构建新的加密货币治理或监管机构,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国际间信息共享与技术合作,推动国际规则协调等方式,推动各国在加密货币治理问题上形成最大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