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区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在全国大局中精准定位,加强规划衔接”,“注重体现自身特色、发挥比较优势”。
“五个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上海城市的总体定位,是上海在国家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定位要求。“十五五”期间,如何持续强化“五个中心”建设的整体效应、平台效应、放大效应和辐射效应,推动“五个中心”功能实现新提升?今刊发上海社科院专家的部分研究成果,以期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提供参考。
当前,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是中国应对贸易保护主义,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重构的必然选择。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境内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将更有助于在统筹发展与安全中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更有利于增强央行对离岸人民币的宏观调控能力,更有效地畅通人民币跨境双向循环机制,更好地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全球资产配置及风险管理功能。
人民币离岸金融需求大幅提升
近年来,美国对华采取关税制裁,中资企业为规避贸易壁垒、降低关税成本,采用转口贸易或在海外设立生产基地将产品直接销售至欧美市场,推动了离岸贸易新业态发展。
此轮美国“对等关税”新政推出后,国际贸易壁垒和供应链成本将进一步提高,倒逼中资企业加速全球化布局,由此带动离岸贸易、离岸金融需求的快速上升。美国不断加大对华贸易制裁措施,还将对香港转口贸易、离岸金融功能产生直接影响。为此,迫切需要加快建设境内离岸市场,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人民币离岸金融体系,更好地满足“两头在外”的离岸金融服务需求。
上海建设境内离岸人民币市场不仅有利于企业规避美元汇率风险,提供高效便利的人民币离岸支付结算业务,促使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而且还能拓宽企业境外融资渠道,增加离岸人民币资产供给,畅通人民币跨境双向循环机制。发展离岸金融业务,还将进一步增强总部经济效应,有利于跨国公司财资中心落户上海,统筹管理全球资金资源,有效发挥信息处理与资金运营枢纽功能,助力上海打造全球资管中心。
统筹开放创新与风险防范
相对在岸市场,离岸市场形成了一个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如何平衡离岸业务开放与金融风险防范,实现有效监管是规范离岸市场运作的保障。当前,优先发展人民币离岸业务,有助于管控离岸金融风险,构建安全开放的金融体系。发展离岸金融不能采用在岸管理方式,要结合离岸业务的属性特征与制度优势,统筹设计离岸金融体系,实现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有更大的突破。
第一,充分认识离岸金融的重要性,有序推进离岸业务创新发展。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尝试离岸金融创新,有效管控系统性风险。在开放路径上,将居民与非居民严格区分,先重视离岸业务的非居民特征,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放开面向境内居民的各项金融业务;在开放方式上,从离岸银行业务先拓展至离岸债券,再择机放开离岸保险、租赁、基金、股权、信托等业务;在开放步骤上,采取逐步放宽离岸金融参与主体的准入条件,吸引更多的外资银行、保险公司等参与;在监管模式上,采取在岸和离岸账户分离制度,建立风险“防火墙”,确保在相对隔离的离岸市场推动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和体制机制的创新。进一步增强跨部门监管政策协调性。
第二,对标高标准国际离岸金融规则,推进离岸法治环境建设。从影响离岸金融发展的法律体系、税务安排和合规监管等诸方面入手,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规则,不断完善会计、法律、税收等制度环境,加快提升我国离岸金融业务司法仲裁制度的国际化水平。对现行离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尽快建立一套适合离岸金融业务创新的地方型管理制度。以浦东引领区立法权改革试点为契机,率先研究制定离岸债券、保险、租赁等创新业务试行办法并开展先行先试,为建设境内离岸金融体系提供法制保障。
第三,率先构建人民币离岸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服务功能。与境外离岸金融中心相比,上海发展外币离岸业务的竞争优势不足,对非居民吸引力有限。伴随人民币资产对全球资金吸引力的上升,建设境内人民币离岸体系成为必然选择。从金融风险可控性视角,应优先发展人民币离岸债券。加快构建与在岸市场隔离、与国际市场高度接轨的本外币合一FT账户系统,率先放开非居民人民币结售汇业务限制,为境外投资者在自贸区开户、资金调配、外币兑换及税收等方面提供政策便利,尽快提升离岸人民币市场交易活跃度,畅通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对参与离岸业务的非居民参照全球最低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离岸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