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青岛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高额度不超170万】6月2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优化调整岛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此次新政涵盖调整贷款支持政策叠加限额、还贷能力系数,以及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三方面。 贷款支持政策叠加限额调整,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或绿色住宅、商品房现房、灵活就业人员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170万元;仅本人符合,不超110万元。 还贷能力系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还贷能力系数”由30%调为40%。调整后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40%)×12×额度计算年限。 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优化,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购岛城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可按可贷额度上浮30%确定。在购房所在区(市)购二套房申请贷款,按首套房认定。 今年6月,青岛、杭州、西安等城市出台提取公积金付首付新政策。全国多地持续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异地贷款和提取,业内认为可促进公积金成首付重要来源,提高资金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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