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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永东股份,证券代码:002753)12月2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此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永东股份此前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公司发行5297.53万股普通股,发行价格6.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65亿元(364,999,996.14元),扣除发行费用709.2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8亿元(357,907,642.83元)。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两大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2X10万吨/年蒽油深加工项目 26,600 26,600 补充流动资金 9,900 9,900 合计 36,500 36,500
操作流程:专项台账管理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公告披露,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置换的具体流程包括四步:首先,业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确认需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履行内部审批并签订合同;其次,达到付款条件时,相关部门发起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按审批履行支付;再次,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定期汇总需置换款项,按审批流程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自开汇票到期后转入,背书转让后转入);最后,按月汇总支付明细并报送保荐人,确保资金流向与票据匹配,相关合同、凭据单独存档。
公司强调,将通过逐笔记录交易信息、匹配票据、专项存档等方式,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募投项目,保荐人有权通过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
对公司影响:提升资金效率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永东股份表示,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批程序合规:多方审议通过 保荐人无异议
公告显示,该事项已先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相关操作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保荐人中德证券亦出具核查意见,认为事项履行了必要程序,有利于提升资金效率、降低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此无异议。
此次操作是永东股份在募投项目推进中的精细化资金管理举措,既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又通过票据支付方式优化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后续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