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的一个普通日子里,银行大厅里人来人往,突然,一位男子双手抱头,蹲在角落里放声大哭,那哭声里满是绝望与无助。这位男子姓刘,故事还要从2014年说起。那时的刘先生为了给家人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决定贷款买一套价值208万的房子。可他手里只有几十万的首付,剩下的只能依靠贷款。在银行,工作人员向他介绍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刘先生自最终选择了每月还款金额固定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从那以后,刘先生每月雷打不动地拿出9100余元按时还款。这九年里,他省吃俭用,不敢有丝毫懈怠,从未逾期过一次。他想着,只要自己努力工作,按时还款,这房子的贷款总会慢慢还清。然而,现实却如同一记沉重的耳光,狠狠地打在了他的脸上。
九年后的这一天,刘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银行查询贷款情况。当看到还款明细时,他整个人都呆住了——208万的本金竟然一分都没少,这九年他还的全是利息!那一刻,他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的努力都白费了,所有的压力和委屈在瞬间爆发,于是便有了银行大厅里那令人心碎的一幕。
刘先生情绪激动地要求银行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银行工作人员却冷漠地回应:“与我们无关!”这简短的几个字,如同冰冷的寒风,让刘先生的心彻底凉透了。他不明白,自己一直按照银行的要求按时还款,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不过,银行并非完全无责。《民法典》第 543 条规定当事人可协商变更合同,若银行在办理业务时,未清晰向刘某解释等额本息与等额本金的区别,就未尽到告知义务。要知道,等额本金虽前期月供较高,但每月还款额逐渐递减,总利息更少,若刘某当初知晓这些差异,或许会做出更适合自己的选择。
这起事件给所有购房者提了个醒:选择房贷还款方式不能只看月供数字。等额本息适合收入稳定、希望前期压力小的人群,等额本金则更适合收入较高、想节省总利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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