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11日收盘,中国黄金(600916)报收于8.59元,下跌1.04%,换手率3.29%,成交量55.26万手,成交额4.73亿元。
当日关注点
资金流向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25.56万元,占总成交额7.25%;游资资金净流入651.74万元,占总成交额1.38%;散户资金净流入2773.82万元,占总成交额5.87%。
公司公告汇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将废止,并修订《公司章程》。会议还通过了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拟更名,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实施细则。会议同意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及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新增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情形、独立董事制度等内容。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上述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于特定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决议分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执行股东会决议,股东可对违法决议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情形触发。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董事会决议须及时披露,董事长负责督促执行。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8,000.00万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等。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利润分配、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制度。公司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公司可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章程还规定了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程序。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