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9日,哈尔滨鹏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申请1000万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4个月,年利率约3.4%,为信用借款,共同借款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晓明;还拟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申请500万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约3.55%,由哈尔滨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王晓明、郭中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为公司董事长王晓明及其妻子郭中华。具体事项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支持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有积极促进作用 ,将优化资金状况,保障稳健运营。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