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6 月 20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青海大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农商银行)吸收合并青海门源大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平安大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据悉,大通农商银行就吸收合并事项提交请示,经青海金融监管局审核,批复同意此次吸收合并,要求大通农商银行承接两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严格依规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同时督促两家村镇银行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工作,未尽事宜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处理。此次吸收合并将有助于优化当地金融机构布局,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促进区域金融健康发展。
大通农商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原大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改制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达 112.7 亿元,负债总额为 103.63 亿元,拨备覆盖率 76.22%;资本充足率 14.01%,核心资本充足率 12.56% ;不良贷款 33,643.38 万元,不良贷款率 4.59% ;实现拨备前利润 1.13 亿元,净利润 500.48 万元,且其发起设立的两家村镇银行运行平稳。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