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农商银行在《四川日报》发布公告,将吸收合并6家村镇银行并改建为分支机构。
公告显示,成都农商银行与自贡中成村镇银行、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犍为中成村镇银行、长宁中成村镇银行、筠连中成村镇银行、南部县中成村镇银行6家村镇银行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成都农商银行以吸收合并改建分支机构的方式吸收合并6家村镇银行的决议。
成都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而6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各有不同,其中自贡中成村镇银行注册资本2.15亿元人民币,峨眉山中成村镇银行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犍为中成村镇银行、长宁中成村镇银行、筠连中成村镇银行、南部中成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均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告显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成都农商银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
成都农商银行表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6家村镇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网点、人员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等将全部由成都农商银行承继。这一举措不会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客户所享受的产品服务也不会出现中断情况,此前6家村镇银行已经合法订立的合同依然有效。同时,6家村镇银行将依法解散,并改建为成都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
在业务过渡方面,6家村镇银行将营业至成都农商银行设立的分支机构开业为止,营业期间所有业务均可正常办理。待成都农商银行分支机构开业后,6家村镇银行原有客户可前往成都农商银行任一分支机构继续办理相关业务。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成都农商银行和6家村镇银行的债权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双方提出相应要求;若未提出要求,其对双方合法享有的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