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深水财经社 韩峻
7月7日晚间,苏农银行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宣布现任职工监事在监事会撤销后不再任职,由此,苏农银行也成为江苏第一家撤销监事会的银行。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实施一年来,全国至少17家上市银行摘下了“监事会”的牌子。
监事会制度在中国商业银行中存在有30余年,那银行为何不在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又由谁承接?
进入6月以来,随着各家上市银行股东大会的陆续召开,关于撤销监事会的议案迎来了集中审议期。
6月27日,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大行同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撤销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在此之前,已有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股份制银行取消监事会的议案通过了股东大会的审议,相关事项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后生效。
值得关注的是,继全国性银行之后,近期还有更多上市城商行、农商行纷纷加入改革阵营,监事会正在银行业加速“退场”。
苏农银行7月7日晚间公告称,近日该行召开第五届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不再设立后职工监事不再任职的议案》。
结合本行实际情况,该行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其下设专委会,现任职工监事孙开年、许彬、王轩赵自监事会正式撤销之日起不再担任职工监事。
去年12月27日,证监会发布新《公司法》实施过渡期安排,明确上市银行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制图/江苏金融圈
据江苏金融圈统计,截止到2025年7月7日,已有17家上市银行先后公布了取消监事会的决议,涉及国有大行、股份行以及地方性中小银行等各类银行机构。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开始实施。该法首次打破“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铁三角架构,赋予公司治理更大灵活性。
那为什么必须撤掉的是监事会?
事实是国有大行长期存在“双重监督失效”。原外派监事会2018年划归审计署后,内设监事会职能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度重叠。
某上市银行董办人士直言:“监事会实际沦为程序性机构,对风险管理几无实质约束”。
当然,撤销监事会不意味监督缺位,而是将职能整合至更高效的治理主体。
新《公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司可自主选择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再强制要求设立监事会。同时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需3名以上董事,其中过半数成员不得兼任公司管理职务,保障独立性。
那职能承接方面有存在哪些差异呢?
在非上市银行,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财务检查、董高监督等原监事会职权;在上市银行中增加关键事项否决权,如聘用审计机构、解聘财务负责人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同时开启人员转化通道,原外部监事若符合独董资格,可经程序转任独立董事,但累计任期不超6年。
以交通银行为例,其7名监事中4名职工监事将离职,2名外部监事有望转入董事会。
截至7月7日,这场公司治理改革已从国有大行蔓延至地方银行。
随着苏农银行首家“瘦身”号角的吹响,江苏地区银行治理改革正式进入实操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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