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3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敞口额度15,000万元,低风险额度10,000万元),以公司持有的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烟台兴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该授信等相关事宜,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等。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3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民智通”)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五智驾”)股东朱文利、陈薇、高德软件有限公司、上海物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深圳前海车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签署了《关于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议》”),并与朱文利、陈志方就业绩承诺、公司治理等签署了《协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9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
2016年12月2日,公司与朱文利、陈志方在原协议基础上签署了《补充协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朱文利、陈志方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5)。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九五智驾58.23%股权,九五智驾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23年5月12日,公司分别与朱文利、陈志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朱文利同意将所持有的九五智驾股份951,075股以0元转让给公司,陈志方同意将所持有的九五智驾股份1,934,812股以0元转让给公司。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进展情况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股份过户应在协议签署后六个月内完成,因此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与朱文利、陈志方重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内容不变。业绩补偿完成后,公司持有九五智驾股权比例将增至64.59%。
鉴于目前朱文利为九五智驾副董事长,截至2025年7月18日所持流通股数量为938,099股,无法一次完成本次约定的股权转让,后续待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后继续履行剩余部分股份转让事宜。
三、其他事项安排
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处理与本次业绩补偿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将继续密切跟进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3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以持有的蓝海银行9.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敞口额度15,000万元,低风险额度10,000万元),以公司持有的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烟台兴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5-03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公司持有的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银行”)9.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以持有的蓝海银行9.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3DQQGT6P
法定代表人:陈彦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7日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17-2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主要内容
1、授信规模:不超过2.5亿元综合授信。
2、授信期限:12个月。
3、授信条件:公司以持有的蓝海银行9.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向申请授信并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旨在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本次质押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