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拟与天立不动产(武汉)有限公司、武汉鼎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债务转移及清偿协议》,自2026年8月11日起,各方确认天立不动产此前欠付福星惠誉控股的人民币543,639,900元对应的全部还款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转移给武汉鼎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天立不动产退出原借款合同关系,不再承担还款责任,也不再欠付福星惠誉控股任何债务,武汉鼎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将为上述全部债务提供覆盖全额债务范围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及抵押担保。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相应审议程序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协议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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