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25〕124号)”(以下简称《办法》)。
其中提到,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应当根据《办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
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从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洗钱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的贵金属,是指黄金、白银、铂金等及其铸币、标准条锭、制品、中间产品和精炼后的原材料等;本办法所称的宝石,是指钻石、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材料及首饰、制品实物形态。
据界面新闻,与此前相比,此次提交大额报告的起点金额增加了5万元。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相关通知,将需要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情形定为“单日单笔现金交易5万元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
据广州日报报道,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表示,一直以来,由于贵金属交易存在交易金额大、流通性强等特点,国际社会普遍将其视为洗钱和恐怖融资高风险领域。当前,洗钱犯罪手段日益隐蔽复杂,传统监管模式已难以应对。不断出台的相关细化行业规定也凸显出监管部门打击洗钱违法活动、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决心。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行官网、界面新闻、广州日报
每日经济新闻